发布日期:2024-05-30 发布机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大 ][ 中 ][ 小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决定自2024年 6 月1日起,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实施的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省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县、廊坊北三县、渤海新区黄骅市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同时,在现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等三项执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的县(市)区,增加省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县、廊坊北三县、渤海新区黄骅市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附件:本次省级建设类人员执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受委托审批部门一览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30日 附件: 本次省级建设类人员执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受委托审批部门一览表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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